狗头石租借案简介 民国初年,江西北境六府天主教兼九江天主堂主教,法国人樊体爱盗买狗头石附近老人庙厂一带土地,被人告发。樊体爱不胜,亲上省城,以筹建医院,嘉惠华人为由向江西省省长戚扬施压,摄于洋人权势,戚令九江地方当场让步。因该地段归属不明,九江当局派员为之另择新址,樊体爱于是选中了狗头石右侧面积十二亩多的山地,于一九一四年(民国三年))九月与九江道尹签订永租条约。每年向九江交租金十二千零六百文.《租约》镌刻在六块界碑上,以示证据。 第二年,准备动工时,樊体爱忽又变卦,他们嫌地域狭小,致函戚扬,要求换成狗头石左侧山地…
